发布日期:2024-06-09 21:00 点击次数:80
常见药的使用规范
2024年5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右美沙芬(点击查看详细说明书)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信大家都对此有些困惑,本文汇总了医生提问最多的4个问题,快来一探究竟吧!
Q1:右美沙芬是常用的镇咳药,为何需要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右美沙芬为左吗啡喃的右旋异构体,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可用于暂时缓解因感冒或者吸入刺激性物质导致的咽喉、支气管受刺激所致的咳嗽,也可用于解决因急性咳嗽所导致的无法入睡问题。
右美沙芬在治疗剂量下(60-120mg/d,分次服用)不显现出来明确的中枢药理毒理作用(如痛觉丧失、呼吸抑制、成瘾性等),但在高剂量下(标签剂量的5-10倍)可表现出解离性,类似于其他N-甲基-D-天冬氨酸受体抑制剂(如氯胺酮、苯环利定)。
看似与成瘾性或依赖性毫无关系的镇咳药,却因滥用成风,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
近20余年来,国外关于青少年右美沙芬滥用的报道逐年增多,年龄段多集中在15-16岁,并且存在多例青少年过量服用右美沙芬胶囊或大剂量注射右美沙芬中毒死亡的案例。
Q2:右美沙芬滥用剂量与效应的关系是怎样的?
单次过量服用右美沙芬,其症状会随剂量不同而变化。当服用剂量100-200mg时,会出现躁动和欣快感;剂量200-500mg时,出现夸大的听觉和视觉感受、幻觉、失衡;剂量500-1000mg,出现视听紊乱、意识改变、反应迟钝、狂躁、恐慌、部分分离;剂量>1000mg,出现幻觉、妄想、运动失调、完全分离。
长期使用者(数月至数年)由于持续的滥用而产生药物依赖性和戒断症状,戒断症状包括严重疲劳感、抑郁、胃部不适、震颤、延迟性肌张力障碍等。
在一项右美沙芬致成瘾及精神异常等严重不良事件分析中发现,44例患者单次平均使用剂量为555.34mg,其中未成年人单次平均使用剂量为450.00mg,成年人单次平均使用剂量609.83mg;过量中毒的急诊患者的平均使用剂量(10.42±4.82)mg·kg-1。
据马丁代尔药物大典规定和相关文献记载,在单次使用右美沙芬推荐剂量的20倍以上可能会引起药物过量中毒或者精神状态改变。如认知和情绪的改变,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大脑空洞感、口齿含糊,继而气管痉挛、呼吸抑制等。
Q3:右美沙芬应严格遵说明书使用,剂量怎么把控?
以口服片剂为例。
成人:每次15-30mg,每日3-4次;
儿童:2-6岁儿童,一次7.5mg;7-12岁儿童,一次15mg;12岁以上儿童一次30mg;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Q4:使用右美沙芬时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痰多患者,使用右美沙芬后可能导致呼吸道阻塞,因此一般不推荐有呼吸衰竭或者哮喘等疾病患者使用。
特别注意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安非他酮、利奈唑胺等药物或服用这些药物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以免增强神经中枢兴奋作用。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